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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湖村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录入时间:2025-09-26 17:59:19 阅读次数:76 【打印此页】【关闭】【收藏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平市新桥镇逢湖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逢湖村亮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派授权代表参与谈判。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逢湖村亮化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互华土木招(漳)[2025]015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645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645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5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逢湖村亮化工程
1.00
466456
建筑业
采购包1: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信用记录:
(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供应商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的是“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可无需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其他资格证明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2
 
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3
供应商应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 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即承接本次工程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应按“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标的名称为“逢湖村亮化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27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北路221号A座213-2)购买采购文件,每份采购文件300元。未购买或逾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谈判时间及地点:
8.1谈判时间及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开标室;2025年10月0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将在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开始签收响应文件和谈判保证金),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采购文件恕不接受。
9.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
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hhtm.com)发布。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漳平市新桥镇逢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新桥镇逢湖村逢湖路40-3
邮编:364400
联系人:郑开滨
联系电话:135 0753 6545
12.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北路221号A座213-2
邮编:364400
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0597-32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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